有关区县(自治县)政府,有关部门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经市政府同意,公布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旧址等91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,请各区县(自治县)政府、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做好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工作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旧址等91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册
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
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2019年7月29日